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09年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要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病理科。那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病理诊断中心实验室建设要求
1.病理诊断中心实验室基础知识
(一)主要技术:免疫组化、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及电子显微镜等,
(二)主要对象:病人的临床资料,对人体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
(三)病理诊断报告的独立设置法人单位;
(四)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病理科。
二、病理诊断中心实验室建设布局设计
(一)病理诊断实验室:组织病理学室、细胞病理学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分子病理学室等;
(二)有病案、信息、仪器耗材、实验室质量控制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
(三)有条件可设置远程病理诊断部门。
三、病理诊断实验室建设人员布局
(一)至少有5名中级及以上的全职执业医师。
(二)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15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三)至少有10名以上(承担病理组织学、细胞学、免疫组化及分子检测工作)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病理技术工作。
(五)实验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过专门的培训。
四、病理诊断实验室建设面积要求
(一)功能间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5%,比如:1000平方总面积,功能科室必须得占其75%(1000*0.75=750平)。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病理科。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1:1。根据查询《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得知,按每100张病床1-2名病理医师的标准,病理科医生和技术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备,以更好地执行工作。病理科是医院中承担病理诊断工作的重要科室,工作内容主要分为活组织检查、细胞学检查、尸检及各种辅助病理检查四项任务。
2009年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要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病理科。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会发觉已经无法挽回。”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病理学家刘彤华在盘点当前医院病理科“家底”时,用这样一句话来表示内心的感受。
病理诊断被医学界公认为疾病诊断的“金标准”,也是为患者提供个体化治疗的基本保证。病理诊断报告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患者的健康和命运,尤其在肿瘤治疗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病理医师不足2万人,全国各类医疗机构开放总床位已将近500万张。按照2009年卫生部出台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规定,病理医师按照每百张病床1~2人配备。而如果仅按照每百张床位配备1名病理医师来计算,目前国内病理医师的缺口将近3万人。
“如果再不重视对病理科的建设,仅靠吃‘老本’,病理科绝对要陷入危险的境地。”2012年1月29日,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刘彤华难掩对病理科现状的忧虑。
相比其他科室,病理科更需要积累性与经验性。“不管使用什么高级的设备,最终的读片还是需要人来判读,即便是已经熬了十几年的病理医师,有时还会对签发的病理报告‘心存疑问’。”从事60多年病理学研究的刘彤华告诉记者,现在她依然保持着每天看各种病理片的习惯。
这也直接决定了病理医师培养不会是“短平快”的过程,而是需要长时间的累积与多年从业经历的沉淀。
以上就是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全部内容,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