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法律分析:重学籍淡户籍,可以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即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即可在暂住地参加高考。那么,高考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年关于西藏高考买房落户的话题被内地的一些家长熟知,通过在西藏买房落户是否能参加西藏的高考,西藏的高考有何优势?通过这种方式是不是违法违规的?有没有比较一些的文件,并希望解读西藏高考的政策。本文主要通过图文来解说西藏高考的落户、买房、及具体的流程,希望对各位家长学子提供有用的信息。 注:字数过多,简化可以直接查看一句话解读
一.西藏购房户籍政策 ①摘自:(藏政办发〔2001〕82号)规定:凡在西藏自治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在子女入托、上学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②摘自:《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54号)规定:七地(市)中心城区落户政策中,住房类:具有合法房产证明,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③摘自:《西藏自治区改唤迟居住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藏政发〔2017〕45号)规定: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连续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异地高考政策最新规定如下:
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让腔厅》)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异地高考规定:
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经同意后,可圆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负责。
异地高考: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期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异地高考的突出矛盾,集中在流入 人口密集的大城市。2012年国务院办公坦隐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这就是异地高考政策。
你好态芦,不同的地区不同得政策,有些地方是只要有三年的高中帆岁学籍就能参加高考,有些地方是需要购房落户才能高考,你可以详细的说下你是哪个省份的考生,这样才能准确的回答你的态闭睁问题。
户籍改革方案出台,地区放宽落户条件有哪些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法律分析:我们国家的高考政策,各省市是不同的,大部分地区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但是有些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高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十) 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销兆旦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亏扰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猜李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以上就是高考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全部内容,法律分析:我们国家的高考政策,各省市是不同的,大部分地区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参加高考,但是有些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高考。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十) 建立居住证制度。